财政部、税务总局13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。其中提出,自2024年1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。在缴费环节,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,按照12000元/年的限额标准,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;在投资环节,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领取环节,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,单独按照3%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其缴纳的税款计入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。
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来源: 作者:自媒体小编 2024-12-13 15:49:44 我要评论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13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。其中提出,自2024年1月1日起,在全国
财政部、税务总局13日联合发布《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》。其中提出,自2024年1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。在缴费环节,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,按照12000元/年的限额标准,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;在投资环节,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;在领取环节,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,单独按照3%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,其缴纳的税款计入“工资、薪金所得”项目。
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本站页面、图片和视频等资料部分由互联网编辑生成,版权归原创者所有,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,并不提供资源存储,若本站收录的页面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,请 联系我们